欧盟对中国电动车反补贴调查,商务部称缺乏多方证据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简称“欧委会”)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新型电池电动汽车进口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此次反补贴调查由欧委会依职权主动发起,所涉及的被调查产品为新型电池电动汽车,系主要设计用于九人或九人以下(包括驾驶员)的人员运输,且仅由一个或多个电动马达驱动的乘用车辆,摩托车则不包括在内。
本案的补贴和损害调查期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损害参考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对此,10月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欧方仅凭主观臆断就发起此次调查,调查缺乏充足证据支持,不符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欧方要求中方在极短时间内进行磋商,且未提供有效的磋商材料,严重损害了中方权利。
中方敦促欧方从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及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大局出发,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鼓励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深化合作,为中欧电动汽车产业共同发展创造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后续调查程序,坚定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以上信息综合自欧盟委员会及我国商务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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