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裁升级,涉14个中国主体
图片来源:欧盟委员会
当地时间12月16日,欧盟通过了对俄罗斯实施的第15轮一揽子制裁方案。该计划的重点是继续打击俄罗斯的影子舰队,以及打击规避制裁的行为。通过这一揽子计划,欧盟首次对某些中国参与者实施了“全面”制裁(包括旅行禁令、冻结资产和禁止提供资金等)。
第15轮制裁包含了以下措施:
反规避措施
此次制裁针对来自俄罗斯影子舰队的52艘新船,将此类上市船的总数增加到79艘。这些船只(非欧盟)受到港口准入禁令和提供服务的禁令。制裁理由是被发现存在运输俄罗斯石油及其产品、运送武器、盗窃军粮或支持俄罗斯能源部门等行为。
欧盟称这种有针对性的做法增加了俄罗斯使用此类船只的成本;还减少了俄罗斯影子船队中能够装载俄罗斯原油的船只数量;此外还解决了影子舰队中船只所带来的严重海上安全和环境风险。
附加清单
今天的一揽子计划包括84个附加名单,其中包括54名个人和30家实体,理由是实施破坏乌克兰领土完整、主权和独立的行动。以上实体和个人将面临资产冻结。附加名单中主要添加了影响生产飞机零部件、无人机、电子产品、发动机、武器用高科技部件和其他军事设备的俄罗斯军事公司。
欧盟首次对七个中国个人和实体采用了“全面”制裁(即旅行禁令、资产冻结和禁止提供资金),其中一名个人和两家实体协助俄罗斯规避欧盟制裁;四个实体向俄罗斯军工企业提供敏感的无人机组件和微电子组件,以支持俄罗斯对乌克兰的侵略战争。
涉及中国主体名单如下:
● 制裁名单
本次方案将54名个人和30家实体列入制裁名单(Annex I to Regulation (EU) No 269/2014),涉及7个中国主体,该等中国主体将受限于旅行禁令、资产冻结和禁止提供资金的限制措施。
(1)Li XiaoCui
(2)Asia Pacific Links Ltd.,位于香港的微电子元件供应商
(3)ARCLM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寰宇智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位于香港的机械供应商
(4)Shijiazhuang Hanqiang Technology Co. 机械制造商
(5)Juhang Aviation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imited,炬行航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巨航航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Redlepus TSK Vektor Industrial (Shenzhen) Co., Ltd,红兔矢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7)Xiamen Limbach Aviation Engine Co., Ltd,厦门林巴贺航空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
● 贸易限制
本次方案将32家实体列入“支持俄乌冲突主体名单”(Annex IV to Decision 2014/512/CFSP),涉及7家中国实体,该等实体将受到更严格的军民两用物项和技术以及先进技术物项的出口限制。涉及中国实体名单如下:
(1)Time Art International LTD,時亞國際有限公司
(2)Ele Technology Co. LTD,深圳市易络电子有限公司
(3)Shenzhen Xingding Machinery Ltd,深圳市星鼎机械有限公司
(4)Ningbo Blin Machinery Co., Ltd.,宁波贝宁机床有限公司
(5)Powerever Electronic Technology,北京威旺达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Qisda Optronics (Suzhou),苏州佳世达
(7) Juhang Aviation Technology Shenzen Co., LTD 巨航航空
保护欧盟运营商的利益
此次制裁措施将保护欧盟公司免受在俄罗斯获得的非法损害赔偿。另外还扩大了一些现有的减损条款,使欧盟运营商能够从俄罗斯剥离资产。虽然这些减损都不是新的条款,但它们将给欧盟企业更多的时间退出俄罗斯。
修订措施:为了解决在俄罗斯不断增加的诉讼和报复性措施,从而导致欧盟中央证券仓库(CSDs)的资产被没收的情况,此次欧盟对一揽子计划提出了两个重要的修订:
● 损失恢复减损:将允许释放欧盟CSDs现金余额。委员会将要求成员国当局解冻现金余额,并利用它们来履行与客户的法律义务。
● 欧盟CSDs的无责任条款:澄清了欧盟CSDs除合同到期的利息外,不需要向俄罗斯中央银行支付利息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赔偿。
(内容来源于网络资料,芯闻道综合整理)